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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方:(以下简称甲方)
单位名称:
地址:
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:
乙方:(以下简称乙方)
单位名称:
地址:
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:
为了保障甲方的工作安全与顺畅,现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,经友好协商,确定乙方为甲方安装监控设备的供货及安装单位。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特制定本合同。
甲方购买乙方监控系统设备一批,用于甲方项目,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。
1. 合同签订后,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设备款的50%作为预付款,即人民币 元。
2. 设备到货后,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设备款的40%作为到货款,即人民币 元。
3.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,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剩余的10%作为验收款,即人民币 元。
1. 设备交货期: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,乙方应在天内将全部设备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。
2. 设备安装期:自设备交货之日起计算,乙方应在天内将设备安装调试完毕。
1.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、技术是先进的、质量是优良的。
2. 设备的验收方法: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。
3. 验收标准:设备性能稳定、效果良好。
4. 验收人员:双方共同参与。
5. 验收时间:在安装完成后三日内进行验收。
7. 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设备安装延迟,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。
8. 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设备安装延迟,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。
9. 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设备安装延迟,双方可协商解决。
10. 验收合格后,双方签署验收合格单。
11. 未尽事宜,双方协商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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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。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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